
2010年,亚丁湾发生了一起引发全球关注的海上劫持事件。索马里海盗错误地劫持了俄罗斯籍油轮“莫斯科大学号”牛跟投,而这艘船载的原油,正是中国石化集团从苏丹采购的,数量达到8.6万吨,价值约5200万美元。
这次跨越俄罗斯、中国和索马里三国的“误抢”事件,不仅让中俄两国紧张不安,也使得索马里海盗问题再度成为国际聚焦的热点。这场危机的处理方式,既展示了大国的果断和威慑力,也揭示了国际法在应对海上犯罪时的诸多困难。
“莫斯科大学号”油轮的背景具有浓厚的2010年时代特色。这艘船建于1999年,属于阿芙拉型油轮,长达250米,载重可达10.6万吨,是俄罗斯航运公司的一艘主力油轮。这次航行从俄罗斯的黑海港口新罗西斯克出发,途经苏伊士运河和亚丁湾,最终计划驶往中国广东的湛江港。
展开剩余85%船上装载的原油,属于中石油与俄罗斯卢克石油公司在2009年签订的年度供应协议的一部分,按当时的国际油价(约80美元/桶)计算,货物总价值约6400万美元。由于中国海军护航编队刚刚进入常态化部署阶段(自2008年底首次派出护航编队),油轮按规定向中国海军申请了护航。
原计划在5月5日与中国海军的“广州号”护卫舰会合,但由于油轮的主机故障,修理延迟了12小时,使得船只偏离了预定航线,进入了亚丁湾东部的“海盗高发区”。这个区域在2010年,由于护航力量薄弱,每月平均发生6起劫持事件。
5月5日凌晨4点,8艘搭载索马里海盗的木质快艇从加勒卡约港出发,迅速接近“莫斯科大学号”。当时油轮正以9节的低速航行,甲板上仅有6名俄罗斯船员值班。海盗利用晨雾作为掩护,携带铝合金梯子登上油轮,控制了驾驶室,并切断了油轮的VHF通信和卫星定位系统,仅留下了一部卫星电话用于与外界联系。
根据后续调查,参与劫持的海盗来自索马里邦特兰地区的“青年党”附属武装,其头目穆罕默德·艾哈迈德此前主要劫持小型渔船和杂货船。此次误判源于两个关键失误:一是海盗通过望远镜看到船上飘扬的俄罗斯国旗后,误认为这是普通商船,未核实船只类型;二是海盗误以为油轮上载的是俄罗斯出口欧洲的原油,认为它的价值更高,因此提出了150万美元的赎金。
实际上,2010年索马里海盗劫持的平均赎金为100万美元,而艾哈迈德团伙由于认为油轮更为珍贵,才提出了更高的赎金要求。
海盗控制油轮后,将其拖至索马里北部哈拉代雷港附近的海域,并通过卫星电话向俄罗斯船东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在72小时内支付赎金,否则将引爆油轮。
俄罗斯联邦安全局(FSB)得知消息后,立即启动了海上危机应对预案,迅速联系中国外交部和中石油,确认船员安全并核实货物情况。同时,从黑海舰队调派了“沙波什尼科夫元帅”号护卫舰,搭载海军特种兵,最高航速可达28节,前往事发海域。
在中国方面牛跟投,中石油在2小时内与俄罗斯卢克石油公司和中国海军护航编队建立了三方沟通机制,确认船员安全后,提出了由俄罗斯主导,中国提供情报支持的合作方案。与此同时,中国海军的“广州号”调整航线,加大对海盗活动高发区的巡逻力度,以防海盗获得外部支援。
当时,国际社会对海盗的应对机制尚不成熟。联合国索马里援助团只能通过当地部落长老传递信息,缺乏直接干预能力;而索马里过渡政府由于控制力薄弱,仅派出一名内政部顾问参与调解,无法有效制约海盗。
面对这种局面,俄罗斯采取了“军事威慑、有限谈判”的策略。“沙波什尼科夫元帅”号护卫舰到达后,立即对油轮实施包围,并通过舰载广播向海盗发出最后通牒。同时,俄罗斯海军对油轮周围海域进行警告射击,FSB的谈判代表则通过卫星电话与海盗头目艾哈迈德交涉,表示将拒绝支付赎金,但愿意保证海盗的安全撤离。
这一举措导致海盗内部产生分歧。一些海盗因担心俄军的突袭选择投降,而艾哈迈德虽然企图坚持,但在俄军切断油轮的淡水供应后,最终同意释放油轮和船员。
5月7日清晨,俄军特种兵乘坐突击快艇从两侧登上油轮,顺利控制了整艘船,并成功救回了15名俄罗斯船员。所有11名海盗被俘。事后,尽管这些海盗经过简易审讯后被移交给索马里政府,但由于当时索马里司法体系不健全,最终只有3人被判刑,其他8人被释放。
“莫斯科大学号”获救后,中国海军的“广州号”立即为油轮提供护航,并协助修复卫星通讯系统,还为油轮补给了淡水和食品,确保它安全返回航线。
此次事件对中俄能源运输合作和国际反海盗行动产生了深远影响。中石油与俄罗斯卢克石油公司在下半年签署了补充协议,规定未来所有中俄原油运输船舶需要提前72小时申报航线,并优先加入国际护航编队。中国海军也从第6批护航编队开始,增加了“伴随护航”的频次,优先为载有中国重要物资的外国船舶提供保护。
在国际层面,这起事件促使欧盟的“阿塔兰塔”行动与中国海军护航编队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2010年6月,双方首次实现了舰载雷达数据互通,共同扩大了亚丁湾护航的覆盖范围。
此外,哈拉代雷港作为当时海盗的重要据点,后来也受到了更多关注。联合国安理会在2010年7月通过第1918号决议,授权各国打击索马里海盗的陆上据点,为后续的海盗清剿行动奠定了基础。
总体来说,虽然“莫斯科大学号”事件中存在“司法衔接不足”和“国际协作松散”等问题,但它仍然具有重要意义。这不仅是中国海军首次为载有中国能源物资的外国船舶提供间接保护,也是俄罗斯在2008年后首次在亚丁湾实施登船突击行动,标志着中俄在能源运输安全领域的早期合作。
2010年6月,“莫斯科大学号”顺利抵达湛江港,经过检验后,船上的原油进入中石油的湛江炼油厂进行加工。经历了3天的海盗危机后,最终通过“军事解决为主、外交协调为辅”的方式得以平息,也为国际社会应对类似事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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